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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张京)6月27日上午,一名热心群众来到周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院内,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在路边捡来的一只“鸟”,告诉民警称,自己看到这只鸟在路边,不像是普通的鸟类,发现它不会飞行,便将其带来交给森林警察,对其进行专业的照护。经民警初步检查,未发现这只鸟有明显外伤,便拿来一些水和食物对其喂食,之后将其送往位于楼观台的省珍稀野生动物救护基地。救护基地工作人员对送来的鸟进行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鸮,别名猫头鹰、鸱鸺,鸮现存约140种,常见的种类有长耳鸮、短耳鸮等。多数鸮头部宽圆,脸部扁平,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罗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它头的活动范围达270°,并可在夜间视物,主要以鼠类为食。周至县公安局一直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宣传以及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纳入常态化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倡议广大群众争做生态环境卫士,共同保护大秦岭,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环境。编辑:唐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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