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开始,赏心悦事
今天说的故事是: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 周蒙滔
(相关资料图)
周蒙滔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建于1919年,与著名的五四爱国运动同年。
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帆海西路的核心地段。
温医大附一院是浙江省首批通过三甲综合性医院评审的之一,
医疗服务辐射周边近3000万人口。
现有2个院区,分别为:南白象院区和公园路院区,占地总面积530余亩。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2021STEM”排行榜中:
温州医科大学位列排行榜第13名,眼视光医院在全国眼科专科医院排名第一,
温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全国排名第68位。
其中附属第一医院的整形外科和烧伤科也是医院的优势科室,排名靠前。
周蒙滔
周蒙滔,男,1972年,汉族,浙江永嘉人。
25岁周蒙滔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当一名住院医师,因为手术和科研做的都好,35岁的他就当上了科室的肝胆外科副主任。然后职位和岗位一路升迁,一直做到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此时,院长周蒙滔年仅46岁,号称“浙江地区最年轻主任医师”。可谓是“事业有成,功成名就”。然而,据周蒙滔在后来的忏悔录中自述,他自从坐上了“一把手”岗位,在医院的发言权也越来越大,拍板的机会也多了,他就从最开始的矛盾和纠结,变成了后来的思想松懈,再到沦陷以至于疯狂敛财。最终一发不可收拾,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落马:
随着浙江纪检委的一纸通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周蒙滔落马。
双开:
时隔2个月后,周蒙滔被组织开除党籍和公职。
事实查明,周蒙滔在担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担任领导岗位时,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在耗材、医疗器械、药品、工作招录等事项上,接受了他人的不菲财物。
胞兄
而在官方的通报中,其中尤为引人注意的是:他与周蒙滔胞兄(周某)共谋收受他人财物。周蒙滔既遂 660多万元,未遂 350多万;周蒙滔胞兄周某既遂 400多万元,未遂 350多万。最终,周蒙滔因犯受贿罪判了六年,罚金50万;周蒙滔胞兄(周某)被判四年零六个月,罚金30万;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写在最后:
《申鉴·政体》东汉 荀悦:“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可不能为自己和家属谋取私利。
在廉政问题上,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还要特别注意管好家人亲属。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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