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的审查工作,由各街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指导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如实填写《临潼区租赁型保障房租金补贴年审表》或《临潼区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年审表》(一式两份),由社区、街办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年审对象为区民政局在册低收入家庭(含低保)的,由社区、街办、区民政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已满三年(选调生五年)保障周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年审中断后需重新纳入保障家庭的审查工作,各街办对重新提交书面申请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指导如实填写《临潼区租赁型保障房租金补贴到期重新申请表》或《临潼区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到期重新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办人负责填写《到期重新申请租金补贴保障家庭汇总表》、《到期重新申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汇总表》,由街办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对经审核后不符合2023年租赁型保障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经办人负责填写《2023年租赁型保障房审核退出家庭汇总表》和《2023年度租赁型保障房审核变更通知单》(一式两联),由街办加盖公章后一联送达退出家庭,一联交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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