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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医美机构的服务行为构成欺诈?_热头条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4-06 19:10:08


(资料图片)

1.医美机构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明知自己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会使得广大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医美机构明知自身没有相关医疗美容资质,或明知从业人员未取得医美服务医师资质,或明知规定经营范围但超范围执业,或明知自身服务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进行虚假宣传,或明知产品不同而进行更换,或明知手术效果不好而进行虚假承诺等,仍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的;

2.医美机构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实施欺诈行为,即在自身有欺诈的想法后,仍作出了相应的欺诈行为;

3.广大消费者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即广大消费者因为医美机构的误导而认为实施医美行为确能达到其宣传或承诺的效果;

4.广大消费者基于错误的认识作出了意思表示,并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即广大消费者向医美机构支付了服务费用,进行了相关的医美项目。

以上几点是医美机构的服务行为构成欺诈的重要条件,也是法院裁判该案件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广大消费者大多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大部分广大消费者在接受不正规的医美服务后,不仅会损失医美服务费用以及后续医疗费用,还会伴随着一定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而如果广大消费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只追究医美机构的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只会判决医美机构退还服务费用,支付广大消费者已付的医疗费用,对于其他费用,比如后续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的请求往往会被驳回,这显然不利于弥补广大消费者遭受的各种损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分析过具体情况后,维权时可以采用惩罚性赔偿规定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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